主板IPO募投项目的反馈问题看审核组的IPO募投项目审核要点

立本研究整理:主板IPO募投项目的反馈问题看审核组的IPO募投项目审核要点


1、募投项目测算相关问题


(1)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06-11,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偿还银行贷款。请发行人:详细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项目所需资金的分析与测算依据。


(2)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04-29,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年产240万套轿车用传动轴总成建设项目、年产150万只精密轮毂轴承单元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等项目。请进一步说明募投项目效益分析的具体指标、测算过程和测算依据。


(3)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03-19,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投项目中“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达产后的产能利用率以公司报告期内各产品销量增速为依据,按照报告期内销量平均年增速的80%测算。请发行人结合行业发展增速、同行业可比公司增长趋势、公司现有产品的产销量,说明上述测算的具体依据,并补充披露公司对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预测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11-21,通过)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确定依据;项目效益分析各项指标的确定依据及计算过程,项目效益分析是否与现有市场容量、发行人产品需求度、发行人现有技术水平相匹配、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确定依据(如有)。


(5)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10-24,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拟用于年加工7.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请发行人详细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项目所需资金的分析与测算依据。


(6)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07-18,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请发行人:详细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项目所需资金的分析与测算依据。


(7)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9-05-23,通过)


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的分析与测算依据。


(8)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05-23,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拟用于中星18号卫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向国家发改委申请立项核准,向国家环保部办理环评手续,项目用地已签署出让合同和交地确认书,相关土地产权证正在办理中。请发行人:详细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项目所需资金的分析与测算依据。


(9)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03-22,通过)


招股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直流滤波器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并补充流动资金。请发行人: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测算的依据,结合市场前景、在手项目及未来业务的开拓情况,进一步说明营业收入增长预测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并发表意见。


(10)南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01-29,未通过)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补充核查并披露:募投项目各项资金的具体测算方式。


(11)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19-12-12,通过)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确定依据,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是否与发行人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2、募投项目是否改变经营模式或主营业务


(1)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07-23,通过)


关于外协加工。请补充披露:分析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生产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的,请披露公司生产上述产品有无技术瓶颈,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的,请做重大事项提示。


(2)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07-02,通过)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委托加工,请发行人:分析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生产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的,请披露公司生产上述产品有无技术瓶颈,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的,请做重大事项提示。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3)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2020-05-28,通过)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并披露:分析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生产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的,应披露公司生产上述产品有无技术瓶颈,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的,应作重大事项提示。


(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04-30,通过)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分析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生产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的,应披露公司生产上述产品有无技术瓶颈,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的,应作重大事项提示。


(5)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04-30,通过)


分析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生产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的,应披露公司生产上述产品有无技术瓶颈,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的,应作重大事项提示。


(6)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01-02,通过)


请补充披露:分析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生产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的,请披露公司生产上述产品有无技术瓶颈,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的,请做重大事项提示。


(7)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11-14,通过)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收购京福安徽的股权,京福安徽2018年及2019年1—9月净利润分别为-12亿元和-8.8亿元。①请分析披露上述亏损的原因及未来效益情况,分析收购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②请补充说明收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与现有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8)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04-30,通过)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进一步分析说明彩妆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及业务规模相匹配,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资产、人员和技术,是否对其市场前景进行充分且合理的分析论证,募投项目中发行人拟实施营销网络建设,是否与现有经营模式一致,是否导致发行人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9)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04-30,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生产为辅。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并披露:分析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生产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的,应披露公司生产上述产品有无技术瓶颈,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的,应作重大事项提示。


(10)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19-04-04,通过)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外协加工,请发行人:分析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生产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的,请披露公司生产上述产品有无技术瓶颈,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的,请做重大事项提示。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3、发行人是否已具备开展募投项目的相关业务资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12-19,通过)


申请文件显示,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拟用于标的资产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②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是霍威电源,实施方式是通合科技将下属测试中心实验室相关设备、人员、技术等资源投入霍威电源,再由霍威电源采购新的设备、软件等对测试中心实验室进一步扩建。③前次IPO募集资金中5,167.12万元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其他2个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经济效益。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募投项目前置审批/备案程序履行情况,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具体用途。


(2)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11-21,通过)


报告期,发行人产能利用率79%、80%、95%、96%。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是否取得投资备案、环保批文等文件,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0-07-30,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募投项目包括越南共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请发行人披露:对外投资是否均已获得对外投资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是否获得越南的相关方面的批准,是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9-09-05,通过)


关于募集资金运用。请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名称、数额、内容及具体情况与所取得项目政府批文存在差异的原因进行说明,并对募投项目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披露,相关批文是否是否仍在有效期内。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意见。


(5)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07-04,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将通过租赁方式新增办公场地,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5号租赁办公场地2,430.00平米。目前已于2017年3月31日与北京永济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成房屋租赁意向。请发行人补充披露:①租赁房产是否取得权属证书,出租方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租赁是否备案;②出租方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06-13,通过)


关于募集资金运用。请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名称、数额、内容及具体情况与所取得项目政府批文存在差异的原因进行说明,并对募投项目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披露,相关批文是否是否仍在有效期内。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意见。


(7)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05-09,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了55项经营资质及相关认证。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根据公司生产所在地及产品销售区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是否具备生产经营及开展募投项目所需取得的资质、许可、认证,是否存在所承接项目超出业务资质许可范围的情况,对发行人是否已取得全部相关资质、许可、认证及其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8)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03-22,通过)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请补充披露公司就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线和产品申请QPL认证的时间进度、预计获取认证时间,是否存在不能获取的实质障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9)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01-08,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取得了6项经营资质及相关认证。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根据公司生产所在地及产品销售区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是否具备生产经营及开展募投项目所需取得的资质、许可、认证,是否存在所承接项目超出业务资质许可范围的情况,对发行人是否已取得全部相关资质、许可、认证及其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立本研究整理:主板IPO募投项目的反馈问题看审核组的IPO募投项目审核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