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IPO要求的核心技术到底指什么?
来源:本站 | 时间:2021-09-10
什么样的企业能上科创板呢?怎样才算是科技创新型企业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必须切实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把科技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面对美国的制裁,华为公司启用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自信从容地华丽蜕变。新形势下,我国企业逐步进入自主研发、技术自立的新时代。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之要求,在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拥有核心技术,并且核心技术必须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但是不少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清楚说明什么是其核心技术。
有发明专利就算有核心技术吗?对核心技术到底有什么要求呢?立本研究通过几个科创板IPO企业来分析一下。
“核心技术”关键点
科创板设立以来,上交所一直高度重视科创板定位,但什么样的公司才属于合格的科创板公司?下面来看下科创板的相关规定:
核心技术的政策定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条: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在2020年7月10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是判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重点考虑因素。2021年4月16日,上交所修订发布的《暂行规定》第九条中再次强调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是发行人申请科创板上市的先决条件。为了进一步明确“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披露要求,上交所于2019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指出:“发行人主要的生产经营能够以核心技术为基础,将核心技术进行成果转化,形成基于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如果企业核心技术处于研发阶段,其主要研发投入均应当围绕该核心技术及其相关的产品(服务)。”由上述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科创板上市企业必须“拥有关键核心技术”,“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上市委将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具体作用来判断其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含金量,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案例分析
案例一:唐山**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科创板IPO申请2020年9月25日获受理,2021年1月29日已问询,2021年5月17日终止。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机车车辆检修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轨道交通行车安全提供可靠保障,是行业内主要的轨道交通机车车辆检修检测设备提供商。
招股书描述核心技术
招股书表示,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立足于客户市场需求,充分考虑到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多领域应用场景,积累并掌握了涉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检修、检测、安全管控等方向共12 项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所得。
点评:对于核心技术在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或服务中的具体应用没有进一步披露,仅为简单罗列核心技术名称、对应专利等,核心技术部分的介绍显然是不够充分的。
问询中关于核心技术
请发行人说明:(1)核心技术收入占比的计算依据及其准确性,报告期内核心技术占比较低及其变动的原因;(2)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是主要体现在设计、生产加工还是运维亦或其他方面;(3)结合公司机器设备价值及其使用情况,说明公司生产环节是否为对各类外购部件与设备的简单加工组装,发行人核心技术在生产环节的应用;(4)发行人核心技术及产品是否存在被国际、国内市场上其他技术及产品替代、淘汰的风险。
请发行人披露:(1)核心技术与发明专利在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或服务中的具体应用;(2)删除“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中自有产品收入、核心技术收入占自有产品收入比例的披露内容:(3)根据《审核问答》之 10 的要求,补充披露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并就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收入占比较低的相关情况作风险揭示与重大事项提示。
请保荐机构依据《审核问答》之 10 的要求进行核查并就发行人是否“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发表明确意见。
案例二:上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科创板IPO申请2020年9月30日获受理,2020年11月3日已问询,2021年6月8日注册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品质数模混合信号、模拟、射频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芯片研发和销售。
招股书描述核心技术
公司长期坚持数模混合信号、模拟和射频领域的研发和创新,围绕音频功放芯片、电源管理芯片、射频前端芯片、马达驱动芯片等产品市场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以及技术储备,以保证相关产品技术在行业内的先进性及优势地位,并在多个欧美厂商主导的领域实现技术突破。点评:列出了各产品领域的核心技术,但没有披露详细的业务数据、指标。
问询中关于核心技术
请发行人:(1)按照《招股说明书准则》第50 条第(五)款的规定,区分产品类别,简要披露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2)充分、客观披露“竞争劣势”。
案例三:深圳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科创板IPO申请2020年6月24日获受理,2020年7月22日已问询,2021年6月8日注册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招股书描述核心技术
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系公司充分结合前沿理论成果、市场调研情况与生产工艺实际,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而取得的具有一定行业内开创性和先进性的技术。公司核心技术可以归纳为精密驱动与智能控制技术、智能健康传感与人机交互技术以及健康物联与大数据健康服务技术,各项核心技术均由其下多项支撑技术集聚融合而成。
点评:没有描述具体技术水平,还需披露与同行业企业的对比情况。
问询中关于核心技术
请发行人披露:(1)发行人相关核心技术的具体技术水平、结合行业通行的可比技术指标披露与同行业企业的对比情况,并披露相关技术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如否,请说明发行人的创新点和突破性;并结合上述情况披露发行人的“发行人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2)发行人“行业前列”“领先”等表述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客观,如否,请删除相关表述。
请发行人结合核心技术的对比情况、研发人员的背景、发挥的主要作用、所获荣誉等情况说明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体现为技术优势还是外观设计优势。
案例四:四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科创板IPO申请2020年10月13日获受理,2020年11月10日已问询,2021年6月8日注册生效。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高速自动灭火抑爆系统、高能航空点火放电器件、高精度熔断器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军工科研生产企业。
招股书描述核心技术
招股说明书披露:(1)招股说明书多处提及发行人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2)“更灵更准更快”是新一代灭火抑爆装置的发展方向,随着光电耦合器件(CCD)技术的逐步成熟,并结合数字神经网络等理论的发展,全新的火焰检测技术已经成型。该技术将能够同时得到目标火焰在同一时刻的紫外、可见光、红外辐射光谱以及火焰图像,并将各种光谱分析方法和图像处理方法结合运用,制造出更高速、更准确的火焰探测器。而具
有人工智能化、能够进行模式识别的新的数字化计算机逻辑控制系统也已趋于成熟,随着科技进步,作为坦克装甲车辆最后一道护身符的灭火抑爆装置得以持续发展。点评:招股书中描述了公司主要关键核心技术,但没有说明核心技术与主要产品的对应关系。
问询中关于核心技术
请发行人说明:(1)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划分标准,发行人相关产品达到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及国内领先的依据是否充分,如否,请删除相关表述;(2)发行人业务与技术的发展脉络、历史沿革、取得相关技术成果及相应获得收入的时间线;从成立到在中标军方项目之间是如何进行技术储备的;(3)核心技术与主要产品的对应关系;(4)灭火抑爆装置的技术发展趋势、目前国内的最高水平、主流水平及发行人相关技术所处水平,发行人是否已具备上述“全新的火焰检测技术”,相关产品是否能同时检测紫外、可见光、红外等光源,如否,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攻克相关先进技术存在的技术壁垒、拟采取的措施和目前的技术储备情况。
案例五:苏州**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科创板IPO申请2020年11月10日获受理,2020年12月7日已问询,2021年5月4日终止。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接线盒和光伏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这样的产品自然很容易被审核部门怀疑科创属性及研发费用的真实性。
招股书描述核心技术
招股说明书披露:(1)发行人拥有具有翻边散热结构的模块式光伏旁路二极管设计技术、防松退止转结构设计等 8 项核心技术;(2)发行人对产品不断升级换代,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术,在电池板旁路保护方面逐步由普通整流二极管、肖特基二极管向 MOS 集成电路模块和专业 IC 控制电路结构发展,并开发了多个系列产品;(3)公司的竞争劣势包括公司智能接线盒产品成本控制手
段有限。下游组件价格持续下降倒逼接线盒厂商加强成本控制,公司的智能光伏接线盒产品由于技术含量较高,包含专业 IC 芯片使得产品成本较高,是普通光伏接线盒的 5 倍以上,因此目前尚未大规模应用。公司需要在接线盒电子器件使用寿命方面、智能接线盒芯片功能和成本控制等方面找到最佳的平衡,以推动智能接线盒的市场应用。
点评:招股书中描述了公司主要关键核心技术,但没有披露在行业内的先进性水平,在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问询中关于核心技术
请发行人披露:(1)各项核心技术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在行业内的先进性水平,在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2)智能光伏接线盒产品成本是普通光伏接线盒 5 倍的情况下,产品相较于普通光伏接线盒的竞争优劣势;公司智能光伏接线盒产品使用专业 IC 芯片的原因,是否经济合理,是否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3)发行人产品在电子器件使用寿命方面、智能接线盒芯片功能和成本控制方面取得的进展情况,量化分析智能接线盒产品成本控制手段有限对该类产品成本、销售的影响,并作相应风险提示。
请发行人说明:(1)各项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研发难点,技术门槛是否较低,列表说明公司特有技术与通用技术的异同;(2)在电池板旁路保护方面逐步由二极管向 MOS 集成电路模块和专业 IC 控制电路结构发展的技术难点,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表现。
结束语
自2019年7月开市以来,科创板始终立足“四个面向”,坚守板块定位,引导、推动科创板上市公司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立本研究认为,科创板拟IPO企业招股书中披露“核心技术”的重点应该是核心技术在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或服务中的具体应用;核心技术与主要产品的对应关系等。直白点说,能帮企业挣钱的先进性技术才是核心技术。
立本研究,提供IPO行业研究及募投可研服务。